專案注意事項:
- 活動期間:2026/08/01-2026/08/31(領牌完成),以官網公告活動結束日為準。
- 光陽公司優惠購車金之內容,各營業區域得以等值替代方案執行。
- 以上優惠購車不可與其他優惠方案合併使用。
- 本活動限台灣本島。機關車、特販車、 網購車及大賣場車不適用。
- KYMCO保有活動修改、變更、終止之權利,並保留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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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車贈車 】優惠專案,申請資格如下:
- 凡車主於台灣本島依各地總經銷分期專案方式購買 180cc 以下白牌燃油新車,並於購車後完成PDI(新車交車前檢查者),車主即享有該車自領牌日起一年【丟車贈車】資格。
- 符合【丟車贈車】專案資格之車主,若自領牌日起一年內發生車輛失竊,可依照專案內容與辦法進行申請。
- 【丟車贈車】專案活動期間,自民國 115 年 8 月 1 日至民國 115 年 8 月 31 日止。
【丟車贈車】專案內容與辦法:
本專案所稱【丟車贈車】係指車主符合前述資格所購入之車輛規格依原購入車輛之行照登載為準,自領牌日起一年內如發生失竊情事,車主於完成下列程序時 ,本公司依車主原購入車輛之規格提供同規格車型一輛原車型如停產,依車主申請專案時,仍生產製造中近似車型規格提供(以下稱專案車輛)。
【丟車贈車】專案之申請:
車主車輛於發生失竊之情事,車主須檢附下列項目及文件向各地總經銷提出申請,自車主下列繳回項目及文件齊全之日起,如逾三十日仍未尋獲者,本公司於十五日內提供專案車輛乙輛。
- 【丟車贈車】申請書。
- 警方之失竊證明書正本。
- 機車鑰匙。
- 機車出廠證明或進口證明書及貨物完稅證明正本。
- 機車註銷牌照登記申請書(須辦妥註銷手續)。
- 機車新領牌照登記申請書。
- 車主身份證影本或公司營業執照影本。
前項所稱「未尋獲」係指車輛 因不可歸責於車主之事由未能回復為車主所持有。
【丟車贈車】本公司專案車輛僅限一台為限, 專案 車輛提供後 ,本【丟車贈車】優惠即行終止,本公司不就專案車輛 ,再提供【丟車贈車】專案內容優惠。
如車主自項目及文件申請齊全日起未逾三十日即尋獲原失竊車輛時,屬不符合本專案提供專案車輛資格之情形。
失竊車輛尋回之處理
- 通知之義務原車輛車主於接到尋獲車輛通知時,應於知悉後七日內,立即通知本公司。
- 專案車輛返還之義務車主於本公司提供專案車輛後經尋獲失竊車輛者,車主應於通報本公司後七日內配合本公司進行專案車輛之返還作業,返還作業包括並不限於註銷牌照、變更登記車主等。